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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违法占地两次被拍卫片 国土局查处后违建拨地而起

2018-05-23 13:16:00 来源:中国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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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市孟庄镇数十亩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且连续两年被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拍到,当地国土部门虽立案调查,但却丝毫未阻止违法占地的步伐,违法建筑越查越建,越建越快,直至厂房建成投入使用。

对此,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称,违法占地立案调查程序已完结,其违法行为已移交至司法部门,而拆除违法建筑复耕土地则不在其工作范围内。

违法占地两次被拍“卫片”查处中违建拔地而起

违法占用农田已的建筑已投入使用

日前,河南省新郑市孟庄镇栗元史村群众向记者反映,该村近30亩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用以建设冷库、厂房。违法占地从2014年开建至2015年投入使用,期间曾两次被国土部卫片执法拍摄,村民也多次向国土部门进行举报,但却丝毫没能阻止违法占地的继续。

栗元史村村民孙先生称,2014年,村党支部副书记史某铎以租赁形式占用本村28.8亩基本农田建设冷库及厂房。村民多次向新郑市国土资源部门反映,但始终无果,非法占地反而越查越建,直至2015年厂房建成使用,挂牌《新郑市良宝源枣业有限公司》。

“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两次拍到这里,定性的就是违法占地,可就是阻止不了,拆除不了。”村民孙先生说,在多次向国土部门反映中得知,栗元史村的良宝源枣业公司非法占地曾两次被卫星拍照,并下发至各级政府,要求依法拆除,可是却丝毫没有作用。

2017年12月26日,记者在村民的指引下,来到栗元史村,见到了违法占地的良宝源枣业公司,其独处在农田中间,厂房周边多是耕地。 村民史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底经村民多次反映,新郑国土局对良宝源枣业公司违法占地作出处罚决定并已交至公安部门。2016年6月,新郑市组织违法占地统一拆除复耕时,仅对其一小部分厂房进行了拆除,随后拆除部分又复建使用。

国土局:确属违法占用耕地 曾向政府发文报告

新郑市国土局执法大队

2018年1月4日,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新郑市国土资源局,该局法制监察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栗元史村曾被国土部卫片执法两次拍摄到有违法占地的情况,并表示已向市政府和镇政府发文报告,申请依法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复耕农田。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室工作人员称,国土部门就卫片执法的情况向市政府打过报告,也向镇政府发过文件,要求组织拆除,但为何两年多拆除不了,自己说了也不算,应该由执法部门跟进处理

执法大队:立案调查程序完结移交法院“俺啥也不管了”

1月4日下午,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一苗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执法大队立案调查程序已完结,其违法行为也已移交至司法部门,至于拆除违法建筑复耕土地则不在其工作范围内。

据苗姓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栗元史村良宝源枣业公司违法占地的情况,执法大队在2015年11月份已查办完结,同时将其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构成刑事犯罪的线索移交至公安部门,并下达了处罚决定和限期拆除通知。

“我们下达处罚决定,先是限期拆除,然后是根据占地的面积罚款,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苗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下达处罚决定后,因当事人在限期内拒不履行,国土执法部门2015年11月份,将其交至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你说人家都拆了,他的没拆,我给你说,作为俺这部门,只要把案件交上去,俺啥也不管了”。苗姓工作人员说,国土执法部门立案调查程序完结后,申请法院执行拆除,至于法院执行情况如何,不在国土部门职责范围。

记者从法院了解获悉,针对此类案件,法院是否受理和执行情况,都会向申请人(国土部门)说明,而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行政部门也应是执行主体,配合执行或补充执行法律依据,如法院执行不到位,申请人可继续申请强制执行直至执行到位。

对此,新郑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室工作人员则表示,会将此情况汇报给领导后再做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新郑 市国土部门的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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